(2025年10月30日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温建华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薄建福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郑敏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