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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三十诀(七至十一)
来源:京东新城(转载需注明出处) 日期:2024/4/7  点击:107
责任编辑:刘冠英  


  (本网讯 记者周媛)今天,我们学习《道路交通安全三十诀》七至十一。


7.开车不做路怒族,心平气和在旅途

 

心情烦躁、发怒易导致情绪失控,会出现错误判断,做出危险行为。驾驶机动车时要保持心态平和、文明礼让,不争抢、不急躁,给自己和他人留出安全空间。

 

8.超车打好提前量,鸣笛示意打转向

 

盲目超车,强行会车,易发迎头相撞事故,危害大伤亡重。超车时要观察前方路况,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远近光或鸣笛示意,确保跟车和会车安全再超车。

 

9.正确使用远光灯,莫闪强光刺眼睛

 

远光灯强度大,会造成对向驾驶人、行人瞬间致盲,无法看到前方路况,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夜间行驶时,在无中心隔离设施道路上,距对向来车距离小于150米,或距前车距离小于100米,要切换使用近光灯。

 

10.路口遵守信号灯,牢记转弯让直行

 

路口行车,礼让为先,争道抢行易造成交通拥堵。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11.车多路窄不抢行,交替通过更文明

 

道路变窄、匝道汇入高架等路段,车辆交替通行,既确保顺畅又避免剐蹭事故发生。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应当每车道1辆依次交替驶入车辆减少的路口路段,顺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