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启动
《大厂县医院院报》 本期发行日期:2017年2月1日 点击:1341次
本报讯(住院处 韩来旺 报道)2017年1月10日,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动员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社局刘民副局长就缴费工作做了动员讲话。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刘冬主任给各部门负责同志培训征缴工作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实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报销程序、保险目录”的统一。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缴费实行在村民委员会、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缴费方式。
本报讯(住院处 韩来旺 报道)2017年1月10日,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动员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社局刘民副局长就缴费工作做了动员讲话。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刘冬主任给各部门负责同志培训征缴工作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实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报销程序、保险目录”的统一。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缴费实行在村民委员会、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缴费方式。